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,全面提升食用農產品零售環節的質量安全水平,現就加強食用農產品零售質量監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總體要求
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國家相關決策部署,堅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以“四個最嚴”為根本遵循,聚焦食用農產品零售環節的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,壓實各方責任,創新監管方式,完善長效機制,構建從產地到零售終端的全鏈條、可追溯的監管體系,確保上市銷售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可靠。
二、 主要任務
(一)嚴格落實零售經營者主體責任。零售市場開辦者、超市、便利店、生鮮電商平臺及個體經營者等,必須依法取得相關經營資質。要建立健全進貨查驗記錄制度,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名稱、數量、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、地址、聯系方式等內容,并保存相關憑證,實現來源可查。嚴禁采購、銷售來源不明、腐敗變質、感官性狀異常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食用農產品。
(二)強化市場準入與過程管控。零售環節要加強對入場(上架)食用農產品的把關。鼓勵配置快速檢測設備,對高風險品種進行重點篩查。銷售過程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確保貯存、陳列、銷售等場所環境整潔,設施設備齊全有效,防止交叉污染。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制度,鼓勵附帶合格證、追溯二維碼等標識的產品進入零售環節。
(三)加大監督抽檢與風險監測力度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有計劃、有重點地加大對零售環節食用農產品的監督抽檢頻次和覆蓋面,特別是對消費量大、風險較高的蔬菜、水果、畜禽肉、水產品等重點品種。及時公布抽檢結果,依法處置不合格產品,并追溯源頭。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預警機制,及早發現并防控系統性、區域性風險。
(四)推進智慧監管與追溯體系建設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,推動大型零售市場、連鎖超市、電商平臺等建立電子化追溯系統,逐步實現與產地準出、批發市場準入信息的對接。探索應用物聯網、大數據等技術,提升監管的精準性和效能。鼓勵消費者通過掃描二維碼等方式查詢產品信息。
(五)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。對零售環節存在的非法添加、農獸藥殘留超標、銷售病死病害畜禽肉、偽造產地或冒用標識等違法行為,要保持高壓嚴打態勢。加強行刑銜接,涉嫌犯罪的,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。落實“處罰到人”要求,強化信用懲戒,讓違法者寸步難行。
(六)加強宣傳引導與社會共治。廣泛開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宣傳,提升零售經營者的守法誠信意識和消費者的安全消費、維權能力。暢通投訴舉報渠道,落實有獎舉報制度。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,鼓勵新聞媒體和公眾參與監督,營造社會共治的良好氛圍。
三、 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各地要切實加強對食用農產品零售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,將其納入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重要內容,細化工作方案,明確任務分工,確保各項要求落到實處。
(二)強化部門協同。農業農村、市場監管、衛生健康、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,健全信息共享、聯合執法、案件協查等機制,形成監管合力,堵塞監管漏洞。
(三)提升監管能力。加大投入,保障監管執法所需經費、裝備和力量。加強基層監管人員業務培訓,提升專業素養和執法水平。
(四)督促檢查落實。上級部門要加強對下級部門工作落實情況的指導和督查,對責任不落實、監管不到位的,要嚴肅問責。
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關系千家萬戶,責任重于泰山。各級相關部門、各零售經營單位務必高度重視,迅速行動,狠抓落實,共同守護好人民群眾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